《湖北省科技厅落实防范和惩治科技统计造假、 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湖北省科技厅落实防范和惩治科技统计造假、 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发展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及《科技部防范和惩治科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制订《湖北省科技厅落实防范和惩治科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和目标
《湖北省科技厅落实防范和惩治科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适用于全省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单位开展的科技统计工作,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实施科技统计,为提高科技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保障,符合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三、主要内容
《湖北省科技厅落实防范和惩治科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共有12条:其中第1条至第3条,主要明确《实施办法(送审稿)》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主要目的等;第4条和第5条,主要明确责任体系和有关主体的责任范围;第6条,主要明确厅科技统计主管处室(战略规划处)和厅各项科技统计业务主管处室的有关责任;第7条至第9条,主要明确全省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单位、具体实施单位、科技统计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第10条,主要强调各级领导干部不得伪造、篡改或要求伪造、篡改有关统计资料;第11条和12条,主要明确对违反本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追究问责以及本办法施行日期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