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湖北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湖北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4-26373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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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4-07-05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单位规范管理与安全运行。根据《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湖北省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按照许可证总量10%-30%比例,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被检单位。2024年度实验动物许可期满并符合简化程序延续许可证的单位,纳入本次抽检范围。2024年度共抽检30家,比例为26%,具体名单附后。
二、检查组组成
省科技厅负责成立检查组,检查组由执法人员、检测机构人员和专家成员组成。执法人员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
三、检查内容
1.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含运输单位):对实验动物质量、环境设施进行抽样检测,并检查实验动物生产与销售(合格证开具)以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实验动物使用单位:对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进行抽样检测,并检查实验动物来源(来自外省且由未取得运输许可的单位供应的动物,按国家标准抽查)、使用以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四、检查时间
2024年7月—11月,具体时间提前一周通知受检单位。
五、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省科技厅将对被检查单位提出检查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涉及违法的,按照《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检查结果由省科技厅向社会公布,并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
六、有关要求
被检查单位需提供近半年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相关记录,配合检测机构开展相关检测工作。涉及实验动物进口事项的单位,需单独准备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基础处 027—87135319
附件:2024年度湖北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