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024066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0240662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4-32076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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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4-08-09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打造科技创新新生态的建议》(第20240662号)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支持,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启发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您提到的宝贵建议,我厅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厅长牵头的工作专班,会同省教育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经信厅等单位对建议提案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主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进展及成效
近年来,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各项决策部署,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打造科技创新生态,努力发挥科技创新引领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法制保障,成果转化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加强成果转化立法保障。修订实施《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专设成果转化相关内容,提出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加大开放力度,支持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应用试验;支持和保障民营企业同等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优惠。二是出台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5月印发实施《湖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6),明确提出实施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许可双方可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三是全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出台实施《湖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和成果转化热情。目前已完成武汉、宜昌、黄冈、十堰等10个地市州26家省属高校院所、医院等单位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备案。
(二)加大金融供给,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持续提升。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激发创新活力。一是搭建科创供应链平台。在全国率先建设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探索创新投入风险政企共担新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目前,科技供应链线上平台入驻企业超3.2万家,发布需求总数达到1.4万项,促成3200余项项目成功对接。设立在岸与离岸基金,推动市州发起设立“湖北长江力合科技创新供应链投资基金”等各类产业基金,总规模47亿元,离岸产业基金总规模达3亿元。目前平台通过科技担保助力武汉东湖高新区319家企业获得信贷资金12.18亿元。实施“产业方领投、国有出资基金跟投”机制,促成跟投产业项目超40项,投资41.80亿元,撬动社会总投资231.75亿元。二是深入实施科技企业积分制。落实《湖北省科创企业创新积分信用贷款业务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地市风险补偿、省级奖补等措施,深入推进企业创新积分制应用,12家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上线36种金融产品,累计向3000余家企业发放科技贷款近300亿元,金融支持成果转化的精准性进一步提高。三是提升“鄂融通”服务企业质效。深化“鄂融通”平台运用,协调科创企业高效对接银行、政府引导基金、国企投资基金、融资担保等金融资源,促进成果转化。截至目前“鄂融通”已向入驻机构推送2136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175家高新技术企业、261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15家科创新物种企业、1019家金、银种子企业、105家绿色项目企业和80家重点人才创办企业名单信息,提供数据调用服务1449万次,融资总金额超7432.9亿元。
(三)创新组织方式,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突破。优化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集成创新资源,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一是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推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全面落地,增设面向企业等生产服务一线的自主创新类项目、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和青年科技人才服务企业专项,引导科研人员服务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明确要求科技计划项目中70%以上的技术创新项目由企业牵头或参与,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二是创新有组织科研新机制。改革推进“定向委托”“赛马择优”组织方式、“军令状”“里程碑”式管理模式,推动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技术突破中发挥作用。其中,以“揭榜挂帅”形式组织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对141个科技项目给予90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对33个产业技术攻关揭榜制项目,支持资金1.4亿元。
(四)打造平台场景,产学研协同创新力度不断提高。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为企业和高校院所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渠道,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加快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国家数字建造、智能设计与数控技术创新中心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累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29项,开展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1215项、成交金额3.3亿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总数达到477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个,省级制造业中心8个。二是积极搭建成果转化对接平台。采取“以赛代评”与“现场路演”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紧密对接。承办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专场活动,举办湖北省医工交叉创新大会暨首届医疗器械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会,常态化开展“轻骑兵行动”,2023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4802.24亿元。
(五)产教协同育人,服务企业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创新人才培养使用方式,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为企业引育更多创新人才,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同频共振。一是实施人才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组织万名科技特派员助力强县工程,统筹省市县三级选派科技特派员13764名,对接企业、合作社、村(组)超过10000家。实施“百校联千企”行动,组织全省百所高校与上千家企业共建研发平台和研发团队,开展横向合作项目2.05万个,服务湖北项目1.26万项,共建校企研发团队1300余个。四年共选派1075名“科技副总”,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3216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1503个,为企业培训5.86万人次,引进人才1770个。二是创新科技人才评价导向。出台实施《湖北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评价,将成果转化产业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果价值与应用实效、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作为评价的主要指标,体现行业特色和岗位特点,对做出重要贡献的在职称评审时给予倾斜。三是强化技术经纪人和产业人才培养。实施技术转移机构培育计划、技术经纪人培养计划。深化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构建灵活快速的高校学科专业管理机制,拟增设的91个本科专业中,超过70%是服务湖北五大优势产业和“51020”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新增光电信息、人工智能等博硕士点110个,推动成立了湖北工业大学芯片产业学院等现代产业学院。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湖北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安排,推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全要素体系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推动职务成果赋权改革。加快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试点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实施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建立形成科技成果尽职免错清单。进一步拓展试点范围,指导试点单位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
二是加快构建成果转化金融平台。持续推进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构建省市区协同联动服务体系,分类挖掘有效技术需求,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加快建设在岸、离岸基金。持续实施企业积分制。用好“荆楚融担码”“鄂融通”及湖北科创企业智慧大脑等平台,构建以科技融资担保为切入点的科技金融服务场景。
三是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湖北路径”,开展有组织科研,以“里程碑”式管理推进“尖刀”技术攻关,加快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围绕5大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9个特色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光电子信息、工业软件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继续开展“揭榜挂帅”,突破行业关键核心共性技术。
四是加快优化产业创新平台布局。大力推动中试熟化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提升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能力。以企业为主体结合产业实际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推进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加大创新联合体培育力度,择优备案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提质增量,建设国家医疗装备智能制造基地。
五是加快建设成果转化人才队伍。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轻骑兵”行动,深入实施技术转移机构培育计划、技术经纪人培养计划。持续选派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开展创投进高校等产学研用合作对接活动。进一步加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高校加强与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相适应的学科专业调整,加大对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等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培养更多创新人才。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湖北省科技厅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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