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024062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0240620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4-32072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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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4-08-06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十堰建设武当实验室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十堰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武当实验室纳入湖北实验室建设布局,参照省级实验室建设办法给予支持的建议
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湖北实验室组建条件、组建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湖北实验室由一家单位牵头,联合多家单位依托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共同申报,应在产业支撑、科研条件、创新能力、人才队伍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组建程序包括确定组建单位、编制方案、组织论证、审议决策、批准建设等。建议十堰市相关单位和武当实验室按程序推进组建工作,待正式获批后,省直相关部门将按照湖北实验室支持保障政策给予相应支持。
二、关于对武当实验室建设人才引进、培育予以政策支持的建议
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将立足自身职能,督促指导十堰市和郧阳区科技、人社部门,结合武当实验室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充分落实现有人才支持政策,切实做好人才引进培育等服务工作。
三、关于设立武当实验室科技计划专项予以优先支持的建议
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省科技厅现设置基础研究计划、技术创新计划、科技创新基地(平台)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区域科技创新计划五大类科技计划。建议武当实验室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技创新平台创建,省科技厅将按照相应政策规定对通过立项的项目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科技厅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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