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024029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0240297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4-32065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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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4-08-02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适度放宽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条件的建议”收悉,经我厅与会办单位(省卫健委)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是统筹支持我省基础研究全领域的省级科技计划。近年来,在省政府的支持下,省基金总体经费投入逐步增长,但与其他省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2023年度山东7亿元、广东5.4亿元、江苏3.45亿元、浙江2.83亿元、北京2.1亿元、湖南2亿元、江西1.8亿元、湖北1.1亿元)。
根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省基金项目通过依托单位实施,省内高等院校、科学研究机构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其他单位同时具备有关条件的,可以向省科技厅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截至目前,经单位申请、省科技厅批复,现有省基金注册依托单位270家。省基金每年项目申报需求巨大,且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据摸底调研,全省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申报需求每年约8000项左右,按每年立项1000项左右测算,立项资助率约13%。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基层三级医院200余家,其中三甲医院近80家。在当前省基金项目总体经费投入有限的情况下,降低项目申报门槛,大量扩大依托单位数,将会大幅增加项目评审和管理成本,降低项目资助率。鼓励基层三级医院等医疗机构加强与省基金依托单位合作,联合申请和实施项目,进一步提升自身科研能力,积累基础研究实力,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依托单位资质。
非常感谢省人大代表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积极会同省卫健委,围绕我省人口健康与医药领域基础研究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大对相关领域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努力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创新源动力。
湖北省科技厅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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