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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的声明-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

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的声明

2024-08-30 17:58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兹有我单位2名工作人员遗失行政执法证件原件,详细情况如下:

1.姓名:陈俊;证件号码:17000005025;有效期限:2027年2月28日。

2.姓名:李杰;证件号码:17000005007;有效期限:2027年2月28日。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11号)中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有关要求,现声明以上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并作废。

特此声明。

湖北省科技厅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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